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章程
(02/16/20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
        英文名称:THE CHINA FOUNDATION OF CULTURE AND ARTS FOR CHILDREN简称为(CFCAC)

第二条  为了把我国少年儿童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须充分发挥国内外热爱我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事业的友好人士和社会团体的积极作用。文化艺术对陶冶情操、开发智力有特殊的作用。为了繁荣和发展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事业,特成立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

第三条  本基金会是我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界的社会福利性团体,是旨在促进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社团法人。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 基金会的任务是:
(一) 制订基金会近期和长期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二) 筹集和管理、使用基金。
(三) 为繁荣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事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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